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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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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上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计划

| 来源:网友投稿

   

上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计划  

   

2006年全州民政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新形式下对民政工作新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落实民政部门“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责,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团结奋斗,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实现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稳步推进,民政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2006年工作回顾  

(一)救灾工作  

2006年全州先后发生了低温冷冻、风雹、洪涝、泥石流滑坡和干旱等灾害,造成农田冲毁、人畜伤亡、民房倒损,交通、水利、电力、学校、林业等设施毁坏,农作物大面积受灾、损失。据统计:全州受灾人口349万人,成灾290万人,因灾死亡27人,伤29人,死亡大牲畜87头;农作物受灾面积23823.4公顷,绝收面积46856公顷;倒塌房屋348间,损坏房屋1152间,减产损失粮食2.5亿公斤;毁坏公路32处15.2公里,挡墙800米,电杆46棵,电线4500米,沟渠15处8823米,河堤31处5060米,坝塘4个,涵洞18个,桥梁1座,学校围墙162米,树木8588棵,旱灾造成30座小型水库干涸,69.5万人,53.2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9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8.6亿元。  

面对频繁的灾情和灾害给人民群众带来的生产生活困难,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一是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抗灾救灾。作好汛期救灾准备, 3次转发省厅和民政部关于做好汛期备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汛期值班,保障通讯畅通,及时报告灾情,作好救灾物资准备,认真落实省厅提出的救灾工作“三个第一”,确保全州抗灾救灾工作有序进行。灾情发生后,深入灾区查实、核灾、报灾,检查指导县、乡抗灾救灾工作,共派出工作组65人次,深入到重灾的县(州)检查指导县、乡抗灾救灾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灾情共10次书面报告省民政厅,并到省厅专题汇报严重的低温冷冻灾和旱灾,争取了省厅的帮助和支持,全年省厅共下拨自然灾害补助经费1315万元。增强全州抗灾救灾能力,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二是切实解决灾民生活困难,确保群众生活不出问题。开展春荒、冬令灾民生活调查,摸清底数、分类实施救助。春节期间,全州共派出慰问团组177个,参加走访人员1900人,其中县处级以下领导248人,走访慰问重灾乡(镇)72个、敬老院77所,慰问总人数50843人,其中灾民12829人,五保户1231万人,贫困户16207人,其他社会救助对象9494人。安排救灾粮款,解决灾民生活困难。全州共投入救灾经费1905万元,发放救灾粮650万公斤,发放上海捐赠衣物12万件,发放冬寒衣被3.5万件,共救助29.8万人次灾民群众生活困难及民房恢复1500间,保障了灾民基本生活不出问题,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三是搞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和上海捐赠衣物的接收发放。全州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了捐助活动共200余单位,5000余人参加捐助,共捐款34万元,衣物5000件发放于各单位挂钩扶贫点困难群众。接收上海捐赠衣物12万件,发放到灾区、贫困山区,使灾民越冬保暖起到有效作用。四是从总则、自然灾害等级划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灾经费和物资保障,奖惩、其他事项八个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通泉州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上报州政府,以曲政办发[2006]109号文件印发各县(州)区、州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曲单位贯彻落实。使全州今后的抗灾救灾工作有章可行。五是按时完成云南减灾年鉴《通泉卷目》的编写。从通泉的概况、灾情综述、抗灾救灾三个方面编写了全州两年发生各种灾情及抗灾救灾情况共18000余字的减灾年鉴,并选送10张抗灾救灾工作照片上报省减灾协会,为编辑全省减灾年鉴,提供了通泉的祥实情况,完成了我州两年减灾年鉴的编写任务。  

(二)低保工作  

据统计,我州城乡常年困难人员有29.9万多人。其中,城州低保人数有3万余户、6万余人,农村年人均收入683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约有8.6万户、21.8万人,五保户2.1万人。为此,州委、州政府把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由州民政局积极牵头,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经过广泛深入的调研和论证,于2006年9月拟制了《通泉州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所涉及的11项救助制度均不同程度得到了落实,从根本上维护了低收入群众的根本权益,促进了我州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一是城州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全面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按人均12元提高了城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州符合条件的30076户、61338 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新增5503人,停发4053人。1-10月累计支出保障金4590.4万元。。三季度人均补差87.6元。2006年州县两级配套低保资金748万元。二是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更加有力。今年3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后,积极拟制符合我州实际的实施办法。据调查核实,我州有五保对象22012人,已保15302人。其中:集中供养1218人,分散供养14084人,未保6710人。认真贯彻了《通泉州关于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供养标准提高到了782-1465元,人均月供标准65元。1-9月支出供养资金749.81万元。各县(州)区五保供养金纳入财政专户进行管理。我州现有敬老院85所,其中乡(镇)办68所,村办17所,敬老院占地2086亩,建筑面积65634平方米,生产用地409亩,实有床位数1669个,从2007起,我们将把提高居住水平、扩大集中供养比例作为工作重点,并将分批、分期对敬老院的设施进行改造。三是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完成建制并启动工作。出台了《通泉州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全州16万农村特困户每人每年按120元标准兑现。年需资金2000万元。争取省级补助799万元,州级财政配套214万元,不足部份各县自行承担。救助制度从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年底前完成今年的申报、核实、审批和发放工作。四是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普遍实施。今年1-9月使用救助资金169万元,救助104223人。其中:资助新农合102876人,按人均10元标准,支出102.9万元,新农合二次救助298人,支出29.41万元。未开展新农合的大病救助1347人,支出37万元。癌症、尿毒症、重症肝炎、糖尿病四种大病,按照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未参加新农合,住院医疗费自负部分超过1000-2000元,报销20%的比例,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2000元。目前结转资金213万元,2006年州县两级预算97.4万元,其中州级配套30万元。五是城州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遵循“先行试点,逐步扩大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的建制思路,于今年初出台了《通泉州城州医疗救助试点方案》,在麒麟区、马龙县开展试点工作。今年全州救助6人,支出资金0.89万元。  

(三)双拥优抚工作  

一是及时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各项优抚政策落在实处。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和省民政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提高了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其中:城镇烈属每人每年提高780元,农村烈属每人每年提高480元,城镇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人每年提高720元,农村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人每年提高420元,城镇病故军人遗属每人每年提高660元,农村病故军人遗属每人每年提高42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年提高24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年提高840元;残疾军人(含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一共26个等级,最高因战一级,每人每年提高3360元,最低因公十级,每人每年提高290元。全州共有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15293人,其中,“三属”767人,在乡复员军人760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747人,残疾军人(含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2173人,均按政策及时提高了抚恤补助标准,新增经费600余万元,全州各级共下达和配套经费3500余万元,确保了重点优抚对象的各类抚恤待遇按时兑现,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确定了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发放办法。及时落实残疾抚恤金待遇、发给生活补助保障残疾军人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解决养老保险待遇、解决医疗保险待遇、将其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五条措施,使下岗失业及在困难企业工作的残疾军人生活、医疗等困难基本得到解决,促进了全州社会的稳定。严格按照《通泉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的通知》精神,财政安排经费452.6万元,对4152户义务兵家属户均兑现优待金1090元,优待面达到100%,现金优待标准高于全州农民平均生活水平的70%,加上节日慰问及其它实物优待等,优待标准达到了全州农民的平均生活水平。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落实,确保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同步提高。进一步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切实为优抚对象解决生活、住房、治病等困难,一年来,先后投入经费212.4万元,为1967户(人)重点优抚对象不同程度地解决了“三难”问题,其中解决生活难847人,解决住房难41户,解决治病难1079人。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活动,有关领导代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走访慰问了老红军于国安和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同志每人赠送慰问金1万元。努力为重点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全州共为26名一至四级的残疾军人配发了手摇三轮车,为21名残疾军人更换了假肢,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军人的关怀。严把政策关,认真办理评残、批烈等工作。全州共办理伤残抚恤登记上报手续43人,省民政厅已核准登记36人,注销5人,待批2人;上报评残33人,已批准15人,18人待批;上报调整伤残等级15人,已调高等级7人,其余8人待批;办理补发伤残证5人,伤残抚恤关系转移1人。与此同时,办理上报批烈1人,李严、杨继胜被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二是积极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争创工作。结合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工作部署,州委及时调整充实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双拥工作的领导。各县(州)区和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各部队均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有拥军优属服务站(组)5725个,形成了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双拥工作网络,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双拥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广泛开展双拥宣传与国防教育,先后对设立在醒目地段、部队营房门口、交通要道等处的126块永久性双拥宣传牌进行了修缮;在《通泉日报》、通泉广播电台、通泉电视台和通泉网站开辟了宣传双拥的专栏,各种新闻媒体共刊登宣传双拥的文章180余篇,播出新闻稿件361条(次),出黑板报371期,张贴标语4636条;在车站、旅游景点、医院、停车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服务窗口设立了“军人优先”、“军人免费”、“军车免费”等明显标志;投资13万元创作双拥文艺节目6个上报省双拥办,其中2个节目被省双拥办、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选报全国双拥办。州及各县(州)区都调整充实了国防教育领导机构,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年内,各级党政领导讲授国防教育课256场(次),到部队过“军事日”921人次,帮助部队解决实际困难156件(次)。结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广泛开展了“弘扬长征精神、共筑钢铁长城”为主题的国防教育,产生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全州共举办国防知识竞赛53场次,英模报告、传统教育92场次,军民联欢80场次,累计受教育人数达34.3万人次。全州以征兵、整组、训练和春节、“八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及时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先后投入经费212.4万元,为1967户(人)重点优抚对象不同程度地解决了“三难”问题。先后出动走访慰问组3340个,走访慰问部队157个(次),慰问金及慰问品折币107.3万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复退转军人3.83万人(次),慰问金及慰问品折币172.8万元;召开座谈会4606场(次),参会的重点优抚对象2.1万人(次),复退转军人2.3万人(次)。大力支援部队建设,为部队官兵排忧解难。在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共投入国防建设经费1637.9万余元,为部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粮油水电燃料补贴等,促进了部队正规化、信息化建设。安排随军家属就业18人,调整工种班次2人(次),解决住房难18户(次),解决子女入学入托困难150人(次),为部队官兵安心服役创造了条件。投资16.5万元,援建16个“军营图书室”,捐赠图书2.4万册,富源县民政局被评为“援建军营图书室,共建学习型军营活动”先进单位,受到了民政部的表彰;各大专院校广泛开展科技拥军,为部队培训各种实用技术5251人(次),全州行业拥军、科技拥军成效明显。驻部队官兵牢记人民军队宗旨,大力支援地方经济建设,促进驻地经济全面发展年内,驻部队共支援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20个,参加公益事业建设113项,人数达5551人(次),出动车辆机械1514台(次),义务植树15万株,投入经费91.8万元。共参加抢险救灾1525次,参加人数7838人(次),出动车辆3407台(次),抢救转移群众5044人,抢救财产价值5550万元,并向灾区和困难群众捐赠衣被6720件(套),现金56.21万元。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打好扶贫攻坚战,共投入经费45.5万元,定点挂钩扶贫22个,援建希望小学6所,1+1助学活动748人,为希望工程捐款11万元,办科技培训班225个,培训各种实用技术4275人(次)。广泛开展拥政爱民服务,为驻地精神文明建设再立新功。成立拥政爱民服务组织375个,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7500件,为民理发4200人(次),修理机械家用电器970件,为民治病26721人(次),减免医药费29.35万元。大力开展军民联防,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全州共成立军民联防指挥部28个,联防小分队139个,军(警)民联防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广泛开展了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巩固和发展军(警)民共建点225个。第七届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再次实现 “满堂红”,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打下了良好基础。州委、州政府和通泉军分区联合双拥工作表彰大会,对被省命名为双拥模范城(县)的县(州)区及州双拥办分别兑现奖金5万元,对被命名为双拥先进县的县分别兑现奖金2万元。表彰奖励拥军优属模范单位5个,拥政爱民模范单位5个,拥军优属先进单位10个,拥政爱民先进单位10个,拥军优属先进个人15名,拥政爱民先进个人15名。州委、州政府、军分区于4月26日制订下发了《中共通泉州委 通泉州人民政府 通泉军分区关于争创全国第八届双拥模范城的实施意见》(曲发[2006]12号),对全州争创国家级双拥模范城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争创措施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创建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州委、州政府、军分区在州政府一会议室联合召开100余人参加的通泉州争创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动员大会。州委副书记、州双拥领导小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全州争创全国第八届双拥模范城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8月20日,州委、州政府、军分区与中央电视台成功举办“走进双拥”大型军民联欢文艺晚会《乌蒙磅礴双拥潮》,晚会盛况由中央电视台七频道在国庆节期间连续两次播出。三是切实加强优抚事业单位管理,传统教育阵地作用显著。为红军烈士陵园安排维修经费20万元,为光荣院解决经费10万元。充分发挥烈士陵园在爱国主义教育中的阵地作用,今年清明节等节日期间共有4.7万人次到烈士陵园扫墓,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四)安置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试行)》,全州统一实行考试考核的安置办法,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积极引导和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充分体现安置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切实维护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2006年全州共接收退役士兵1477人,其中:回农村安置964人,占总数的65%,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513人(含转业士官67人),占总数的35%。其中:岗位安置250人,占城镇安置人数的48.7%,自谋职业263人,占城镇安置人数的51.3%。加大培训力度,增强退役士兵就业竞争能力。全州各级安置部门积极与有关单位、学校联系协商,对退役士兵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1477名退役士兵、513名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除67名转业士官由省安办培训外,446人参加了各县(州)区的技能培训,参训率达100%,为退役士兵增添了一技之长,增强了就业竞争能力。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办法》,切实落实两个待遇,进一步做好军休服务管理,保证了军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安度晚年。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新的《军用饮食供应工作正规化建设规定》,进一步加强军供站的正规化建设,切实抓好过往部队的饮食供应工作,共接待过往部队×××万人次,较好的完成了过往部队的接待任务,受到了过往部队的好评。充分利用军供站现有设施条件,平战结合,综合利用,以站养站。  

(五)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工作  

一是大力宣传《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通泉州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小册子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群众进行宣传,倡导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制作黑板报150余期(次)。召开了全州殡葬改革工作会,制定了考核办法并与各县(州)区政府签订了《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全州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强化领导。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太平艺术园公墓已投入运营,县新建殡仪馆及配套设施正在施工建设中、殡仪馆搬迁新建相关手续进行,两县的殡仪馆已报批立项,目前正进行选址、规划。二是全州福利彩票发行销量一直保持稳中有升的良好势头,目前已销售福彩1.18亿元。三是积极发挥救助职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救助人员,在其自愿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救助。全州投入经费110万元,共依法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5875人。四是福利企业稳步发展,完成了对全州242家福利企业的年检,合格率达100%。新申办福利企业14家,解决残疾人就业岗位413个,安排残疾人就业413人。五是实施“明天计划”,投入资金7万余元,共为7名孤残儿童进行了手术矫治,成功率为100%。六是认真指导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并对收养档案资料严格把关,认真清理,全州今年共办理收养登记124件。七是顺利完成了提高60年代初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工作任务,并将继续为他们做好服务工作。  

(六)基层政权科工作  

一是上报涉及村(居)委会、小乡干、村委会干部、社区志愿者、社区干部报酬、工作用房、工作经费、社区服务、村级组织活动场、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农村老党员、民主法制、村委会干部报酬等十五方面的调研报告十余份。二是按年初民政工作会议的安排,完成了年中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的交叉检查,接受省厅的检查验收,宣威州、马龙县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称号,并对全州婚姻登记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作好了全州村民委员会第三届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七)区划地名工作  

一是积极稳妥地搞好了乡镇撤并工作。全州共撤销12个乡镇,撤销4个乡镇建街道办事处,共减少16个乡镇建制,减幅达13.3%,,形成了一批资源相对集中、辐射带动能力增强的中心大镇和次中心大镇。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曲昆线493公里、69棵界桩开展了乡镇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共联检乡镇界线115条,2572.24公里,三是印发《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乡镇界线协议书参考文本》,规范勘界、变更、废止协议书。变更乡镇界线33条、废止11条、新勘定1条乡镇界线均按要求签订了协议书,并上报州政府批准,基本做到了界线走向清楚,为维护边界地区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四是圆满完成了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任务。共筹集资金34万元,其中省补助10万元,州预算10万元,县(州、区)投入14万元,配备电脑13台以及数码相机、复印、传真、扫描一体机等,用于录入地名数据。共录入地名数据22374条,其中行政区130条,群众自治组织1604条,居民点14503条,建筑物449条,单位1991条,道路766条,河流424条,湖泊474条,山峰(山脉)1937条,旅游景点99条。五是积极开展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共命名街路巷地名265条,更名4条。   

(八)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一是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对民间组织活动进行检查,建立了民间组织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民间组织活动情况,掌握发展趋势,加强对其指导,进一步督促检查各类民间组织履行成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手续及发生变更后的各项备案,增强守法意识,形成了民间组织行为规范,活动正常,相互沟通,相互协作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了民间组织在发展第三产业方便群众生活,扩大就业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做好登记工作。截止2006年11月全州有各项民间组织605个,其中社会团体43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个,2006年新登记社团28个,新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41个,办理社团换证42个,其中州属11个,县(州)区31个。三是对社会团体进行年检,促进民间组织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照本会的《章程》开展活动。四是对10个业务主管单位的16个行业社团进行了检查。五是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率先登记特色产业,培育和发展了一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使广大会员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得到了实惠。六是继续开展民非诚信建设,提高民非及社团自身素质,做到自律与诚信,回报社会。  

二、   取得的成绩  

一是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在完善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通泉州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各县(州)区也建立了相应的救灾应急机制,全州救灾应急体系初步建立,加强了救灾装备和救灾物资仓储设施建设,提升了全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完善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了《通泉州城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通泉州城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积极实施分类施保,顺利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开展了城州医疗救助试点,提高了保障水平和质量;出台《通泉州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农村特困家庭定期定量和临时救济和农村特困户医疗救助工作,加强了五保供养工作;顺利实现了由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的根本性变革,加强了对城州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二是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双拥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全州建立起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和医疗等困难得到较好解决;认真落实安置政策,全面实行“双考”安置办法,大力推进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安置工作连续三年在全省率先完成任务,受到省政府、省民政厅的表彰奖励;双拥工作深入开展,第七届双拥模范城(县)的创建工作全州实现“满堂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军政军民团结。  

三是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顺利完成第二届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健全了社区自治组织,理顺了农村村级管理体制,推进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四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规范了登记管理工作,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步伐逐步加快,民间组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出重要作用;全面完成了州、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任务,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勘界成果,维护了边界地区的稳定,顺利完成乡镇撤并准备工作;全州殡葬改革顺利推进,制定了《通泉州殡葬改革五年规划》,殡葬管理进一步规范;出台了《通泉州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福利企业管理;福利彩票发行创历史新高,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军休服务和军供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五是全州民政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民政部门的工作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广大民政干部思想认识、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为民”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增强民政干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情感和责任。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坚持州委、政府的正确领导,省民政厅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的根本;  

二是局党组切实加强领导,团结带领广大民政干部开创性地做好工作,是全州民政工作不断推进的保证;  

三是坚持政策法规,坚持工作原则,工作中兢兢业业,不推不滑,任劳任怨,是确保民政工作取得成绩的关键;  

四是强化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素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为民”理念,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是认真落实好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工作职责并取得实效的基础;  

五是工作中明确责任,加强考核检查监督指导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计划分重点地开展工作,是全州民政工作稳步推进的前提。     

四、存在困难、问题和不足  

一是随着新形势下民政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的不断健全完善,经费不足、人少事多的现象尤显突出, 一些地方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投入与实际需求差距还较大,民政工作基础条件还较为薄弱,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的需要;  

二是民政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改革完善,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格局还未完全形成;  

三是部分民政干部在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思想观念和工作能力等方面与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要求有差距,各级民政部门服务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是全州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水平还不高,各地工作开展还不平衡,尤其是农村和基层民政工作还较为薄弱,部分县(州)区乡镇民政所人员岗位没有得到较好解决和落实,基层工作力量薄弱,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五、2007年工作计划  

一是抓好救灾应急体系建设,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坚持贯彻落实救灾的“三个第一”,组织协调救灾应急预案的实施,切实履行民政救灾工作职能,把全年抗灾救灾工作做好。  

二是抓好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灾民倒损房屋恢复重建以及捐赠衣物的接收发放及“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妥善解决灾民困难群众的生活,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有房住、伤病得到医治。  

三是按照新的要求对农村各项救助制度进行完善,对农村的整个救助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利用,切实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大力度,把农村医疗救助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相结合,努力解决救助资金有限而救助量大面宽的问题。抓好敬老院改扩新建工作。  

四是认真贯彻学习新颁布实施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按照新的8条命名标准,及时分析全州双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采取过硬措施,巩固命名成果,努力争创国家级双拥模范城。  

五是严格执行“双考下年 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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